以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推动移风易俗开展
村规民约是村(居)民自己制定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约束的有效手段,对乡村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阜阳市积极开展村规民约的规范和完善工作,引导各村(居)依据本地发展水平和风俗习惯,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移风易俗、除陈规除陋习等融入其中,成为群众看得见、听得懂的“土法律”。通过实施,已逐步转化为村(居)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。
为深化文明村镇创建,助力乡村振兴,挖掘培育典型,总结推广经验,争取广大村(居)民对村规民约的理解支持、参与修订、共同遵守,由市文明办、市民政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联合发起了“优秀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”评选活动。目前活动进入公示阶段,获奖名单将于8月27日揭晓。
本次评选活动,把“修订程序、主要内容、宣传推广、实施效果”都纳入评比标准,1000多个村居参加征集,各县市区通过初评推选出103条,经过近两个月的征集筛选、推荐初评、评委评审,并征求市委组织部、市委政法委、市妇联等部门意见,最终评选出40条优秀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,其中一等奖4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10名,优秀奖20名。对获奖的优秀作品,将颁发“阜阳市优秀村(居)民约”证书,并在全市进行推广宣传。(作者:李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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